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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来源:泰州自然资源和规划_区县新闻】
一是“严”。严格把好立项审查关,确保补充耕地立项前必须为非耕地。对土地整治项目补充耕地项目区,按要求严格选址,充分征求当地集体经济组织和群众意愿,联合生态环境、农业农村等多部门实地踏勘组织论证,确保项目真实性和可行性。
二是“实”。按实把好验收核定关,确保补充耕地报备时必须为真实耕地。对申请验收土地整治项目,联合生态环境、农业农村等多部门逐地块开展内外业核查验收,严格审核确认新增耕地数量和质量,做到新增耕地“地”“数”“图”一致,确保报备时顺利通过日常耕地地类变更。
三是“督”。长期把好后期管护督办关,确保补充耕地使用时必须依然还是耕地。细化管护内容,落实新增耕地的数量管护、质量管护及种植情况管护等,做到管护期内新增耕地数量不减少、质量有提升。自然资源、农业农村部门负责指导后期管护工作,结合卫星遥感图像、耕地卫片对补充耕地项目后期管护及种植情况进行监督检查,每半年形成疑似图斑清单推送各乡镇(街道)进行核查整改。严防补充耕地项目新增耕地“非农化”“非粮化”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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